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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颁布的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分析了其中的一些新的重点条款和容易引起质疑的条款,并对消防供水消防设备设计进行了探讨。
首先,消防游泳池有效体积,也就是说,自确定最低水位以来,部分消防设备一直在质疑消防池有效体积的计算。有效水深是消防游泳池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之间的垂直差异,可以看出最低水位和最高水位的确定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消水规》第4.3.9条要求消防钉子的水管必须保证消防钉子的有效体积均可使用。第5.1.12条要求消防泵应采取自灌溉吸收[1]。这两个条文中没有直接提到最低水位,但实际上适用了强制要求。
(1)消防泵需要自灌溉吸收。也就是说,http://1200.cn
也就是说,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款最低要求的水位是消防钉子的最低水位,即能够满足最低自灌溉吸收要求的水位消防设备:水力http:),吸水的最基本要求是水在重力作用下泵的一轮叶轮。
因此,理论上,消防游泳池的最低水位应略高于水泵一级叶轮,在特定设计中,泵一级叶轮的高度不易直接确定,但水泵一级叶轮的位置必须低于水泵进气口商演,因此,我们通常可以利用水泵吸收管(端口)的顶部高度,用http大致确定。
(2)上述自灌溉吸收水位不是自灌溉泵水位。这两个水位的参考控制点不同。自灌溉吸收的参考控制点是泵的第一阶段叶轮,自灌溉泵是泵在自灌溉条件下能够达到正常排气、吸收和最终转速的启动泵方式。那个控制点是泵的排气口。
只有当消防全存储器水的水位高于泵壳顶部的空气孔(卧式泵)或流出法兰顶部的空气孔(填料密封立式泵)或泵顶部机械密封帽末端空气孔(机械密封立式泵)时,泵才开始自灌溉。因此,自灌溉泵水位实际上控制着消防游泳池最高水位的下限,而不是最低水位。
(三)《消水规》第5.1.13段对消防泵吸收口浸水深度作了规定,一方面在确定最低水位的情况下,对消防水槽的水槽深度作了规定
二、消防从泵自动启动控制点中选择控制值《消水规》第11.0.1条中要生成:消防泵控制柜平时要生成http://。
自动泵是指无需手动确认,系统直接自动打开消防泵。也称为自动直系。
《消水规》第11.0.4条还规定,消防泵应在消防泵水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
例如,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由消防泵、高位水箱、稳定器和终端消火栓等设施组成。
根据要求,需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直接启动泵:消防泵水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和高消防水箱排出管上的流量开关。
因此,只有正确选择压力值P打开和数量值Q,才能确保发生火灾时消防泵及时启动,或者在没有火灾时泵不会错误打开。
平时系统的压力主要由稳压设备和车顶消防水箱维持,因此P开启的决定与稳压泵升降机的选择是分不开的。
在《消水规》 5.3.3中,需要: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在系统自动泵压力设定点的压力给定工作状态下必须大于系统设定自动泵压力值,附加值必须在0.07 ~ 0.10mpa [1]。
如上所述,该自动泵压力设定点是消防泵供水管道的压力开关。稳定器泵的准工作状态,即没有火灾时,调节器泵在PS1和PS2的两个压力点之间正常往返自动停止状态。
根据消防气压罐计算方法,通过系统最不利点的灭火压力值P1,可以得到消防泵的起动泵压力值P2。此P2值为稳定器泵的http://。《消水规》新需要的压力信号采集点不再是稳压泵,而是在消防泵的毛巾管压力开关上,因此必须通过稳压泵和压力开关的高差H打开P。也就是说,P开=P2 h。
如果稳压泵高度高于压力开关,则h为正。稳压泵高度低于压力开关时,h为负。同时,根据P2可以获得PS1和PS2以及稳压泵的升降P稳定性,最终PS1-P必须满足0.07~0.10MPa的要求。
系统平时的泄漏量也由调节器设备和消防坦克补充。如果不发生火灾,消防水箱排放管内的流量很小。这是火灾发生时系统中的第一个HTTP。
Q必须大于系统平时的最大泄漏量Q泄漏量数值上大于系统的消火栓大于系统的http://1167 . CN/的泄漏Q栓剂,才能确认系统泄漏量超过正常值。
对于单体建筑,系统的最大泄漏q泄漏量通常在1L/s以下,建筑高度为21m
如果系统管网非常大,则需要仔细计算此值。拆卸喷水灭火系统和其他
防系统的启泵压力值P开与水量值Q开均可以通过上述的方式同理计算。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中的消防水泵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当报警系统确认火灾发生后发出指令,消防水泵才会开启。
由上面的讨论我们可知,消防水泵从收到启动信号后至其达到正常转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那么这个时间段内必须要有相应的措施来保证对初期火灾的控制,换句话说这个时间段内不但要有水而且还要保证一定的水量和压力才能实现对初期火灾较好的控制。规范中规定用来完成这项任务的设施就是高位消防水箱,其不但要储存火灾初期的消防水量,还要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最小使用压力,当压力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稳压泵及相应的气压水罐[3]。
《消水规》颁布后,细心的同行会发现很多变化。首先是原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的储存10min的消防水量的条文不见了;其次是原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的稳压泵按不同系统确定的出水量(消火栓系统不大于5L/s,自喷系统不大于1L/s)不见了,以及气压水罐调节水量宜为450L的要求也不见了。这些变化给很多同行带来了疑惑,对上述问题不知该怎么处理。
仔细体会这其中的变化就能找到答案,规范的编制者在这些地方做出了如此明显的调整,必然是刻意的。
所以不必再纠结于原规范的条文,只需要遵循《消水规》的要求即可。对于消防稳压设施的设置,《消水规》进行了两个淡化。
第一是对消防初期灭火时间的淡化,取消了10min的概念,气压水罐原来的450L的调节水量也是依据10min计算出来的,所以自然也就没有相应的条文了。
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仅需根据建筑的性质及高度按照《消水规》第5.2.1条中要求选定即可。
第二个淡化的内容是消防稳压设施对于初期消防水量的贡献,首先是稳压泵的水量不再按照消防设施的用水量计算,而是根据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必要的自动启动流量来确定;其次气压水罐内原先的存水主要由稳压水容积、缓冲水容积以及消防水容积三部分组成,既然取消了根据10min计算消防水容积的条文,也就是对消防水这部分容积就不再做过多的要求,而是仅要求气压水罐调节容积应根据稳压泵启泵次数不大于15次/h计算确定,且总有效储水容积不宜小于150L。所以突出了气压水罐的主要作用是辅助稳压泵维持系统压力以及保证初期火灾用水的水压,而初期消防用水的水量还是由消防水箱来提供。
四、其他规定4.1 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扬程的变化《消水规》第7.4.12.2中规定: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本条对于消火栓栓口处的动压做出了直接要求。
根据以往经验,我们知道,通过水力计算,当栓口动压分别为0.16MPa和0.22MPa时即可以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分别达到10m和13m。故目前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的扬程需要比以往计算值高出0.09~0.13MPa才能满足《消水规》的要求。
4.2 消防系统的工作压力《消水规》第8.2.3中对于常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系统的工作压力做出了明确规定,所以不能简单的认为系统的工作压力等同于消防水泵的设计扬程。
例如采用稳压泵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取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消防水泵吸水口最大静压二者之和与稳压泵维持系统压力时两者其中的较大值。这个值有时会远大于消防水泵的设计扬程,正确的确定系统的工作压力对于试验压力和管材承压级别的选取至关重要。
4.3 消防排水设备设计《消水规》第9.3.1中要求:消防给水系统试验装置处应设置专用排水设施。
通常以前的设计中,设计人员往往将喷淋的末端试水装置引至就近的卫生间或空调机房等有排水设施的房间,使得试水时消防水可以及时排放,但是《消水规》明确要求设置专用排水设施,也就是专门服务于试水装置的排水系统,本条是强制执行条款,需要设计人员引起重视。
4.4 消防水泵房与消防控制室的距离有关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的距离问题,在之前的相关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
但《消水规》第11.0.12中要求: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时,应确保消防水泵在报警后5min内正常工作[1]。这里5min实际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时间:
①消防报警后,相关人员发现消防水泵及其备用泵均未自动启动,且在控制室内通过手动遥控仍未启动,此时确认自动启动和远程遥控启动失败,这个过程经历的时间比较短,一般不会大于1min;
②相关人员从消防控制室迅速赶至消防水泵房进行消防水泵机械应急启动;
③水泵从收到应急启动信号后至水泵达到正常转速,这个时间约2min。所以留给第二项的时间最多只有2~3min,这也就决定了消防水泵房与消防控制室的最远距离不能超过一个成年人2min~3min的跑步距离。本条要求为强条,需要引起注意。
上述提及的都是在消防安全设计中经常遇到的或容易忽略的问题,而且大多数都涉及《消水规》中的强制执行条款,这里提出自己的观点,旨在抛砖引玉,并引起广大消防器材设计人员的重视。水力消防希望广大消防器材同行在更好的理解规范的基础上,共同携手为我国的城市消防建设和消防安全提供愈加坚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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